每一个企业都在强调创新,那么农药生产的企业也是不一样的,需要不断开发新的农药产品赖占领市场份额,那么才能够在市场竞争中生存下来,新研制的农药需要办理农药登记手续,那么在崇左农药登记初审在哪里办理呢?下面华律网小编就给大家具体的介绍一下。
一、崇左农药登记初审在哪办理
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农业农村厅15号窗口
二、崇左农药登记初审需要什么材料
1. 农药登记申请表
2. 产品化学试验报告
3. 毒理学试验报告
4. 药效试验报告
5. 残留试验报告
6. 环境影响试验报告
7. 风险评估报告
8. 标签或者说明书样张
9. 产品安全数据单
10. 农药登记文献资料
11. 申请人资质证明
12. 资料真实性声明
13. 产品概述
14. 新农药标准品
15. 相同农药认定资料
三、崇左农药登记初审受理条件
根据《农药管理条例》第七条第一款和《农药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申请农药登记初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应当是农药生产企业、向中国出口农药的企业或者新农药研制者。
(二)申请登记的农药应当按规定完成登记试验,登记试验资料齐全。
(三)农药生产企业、新农药研制者向所在地省级农药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向中国出口农药的企业向农业部提出申请。
四、崇左农药登记初审法律依据是什么
《农药登记管理办法》(2017年6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2017年第3号发布,自2017年8月1日起施行)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经营、使用的农药,应当取得农药登记。未依法取得农药登记证的农药,按照假农药处理。
第三条 农业部负责全国农药登记管理工作,组织成立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制定农药登记评审规则。农业部所属的负责农药检定工作的机构负责全国农药登记具体工作。
第四条 省级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农业部门)负责受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农药登记申请,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查,提出初审意见。省级农业部门负责农药检定工作的机构(以下简称省级农药检定机构)协助做好农药登记具体工作。
农药登记需要登记得材料是非常多的,一个新的农药办理完登记手续过后还需要进行一定的实验,这样才能够得到可靠得数据来验证新开发的农药产品。希望以上的内容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以到华律网进行咨询。